| 药品名 | 尿素贴膏 | 通用名称 | 尿素贴膏 |
| 医保 | - | 贮藏 | 密封,阴凉(不超过20℃)干燥处保存 |
| 包装 | 塑料袋装。每袋一贴。 | 有效期 | 暂定24个月 |
| 性状 | 本品外观为白色结晶均匀地分布于洁净的无纺布上,表面干燥无杂质 | ||
外用。在病甲上滴水1-2滴,根据病甲大小剪取尿素贴,并用较大胶布将尿素贴紧贴于病甲上,2-3天后,除去胶布和尿素贴,用消毒剪刀剥离病甲。一次不能剥离干净,可再贴敷。将病甲从甲床上刮净后,使用抗真菌药物涂敷,直至长出新甲。胼胝和鸡眼宜用温水浸泡软化后,再用清洁刀削薄后贴用
1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2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瘙痒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3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4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5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6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7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,或过敏反应如皮疹、瘙痒等。
1.对胶布过敏者禁用。2.病甲周围有炎症、化脓者禁用。
用于指(趾)甲癣、胼胝和鸡眼的软化和剥离。
1.抗真菌药可增强本品疗效。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本品可溶解皮肤角蛋白,增加角质层的水合作用,从而使角质软化和溶解,防止干裂。
塑料袋装。每袋一贴。
国产
本品每贴含尿素0.3克。辅料为:聚乙二醇2000、纯化水。
国家药品标准WS-10001-(HD-0040)-2002
国药准字H11022192
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