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药品名 | 劲朗(辣椒碱乳膏) | 通用名称 | 辣椒碱乳膏 |
| 医保 | 非 | 贮藏 | 遮光密封,置阴凉处。 |
| 包装 | 10g/支 | 有效期 | 24个月。 |
| 性状 | 本品为白色软膏。 | ||
劲朗
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。均匀涂抹于疼痛部位,每次1-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;每日三-四次,2岁以下儿童使用须遵医嘱。
1.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,不能用于皮肤损伤部位。 2.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,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。 3.请勿与眼睛、粘膜接触,避免接触隐形眼镜,如不慎接触到眼睛,请用大量清水冲洗。 4.洗澡、游泳、日光浴或受热前后,不可立即使用本品。 5.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,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。 6.本品仅供外用,切勿入口。 7.如使用本品一周后,局部疼痛仍无缓解,请向医师咨询。
偶有在用药部位产生烧灼感、刺痛感、皮疹、皮肤发红,但随着时间延长和反复用药,会减轻或消失。如果出现严重烧灼感,可停药,并用食用油除去残余药物,避免用热水清洗。
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。过敏性皮肤者禁用。
用于缓解骨关节炎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椎炎、纤维肌痛症、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肌肉的疼痛;运动扭伤、拉伤引起的疼痛。
未见有关在使用期间发生与其他的报导。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、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。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,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。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。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(外周和中枢)P物质的减少,从而实现镇痛和止痒的功效。
2岁以下儿童,使用前需向医师咨询。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,故尚不明确。
10g/支
尚不明确。
处方药
非
国产
乳膏剂
尚不明确。
本品为辣椒碱。
WS-1023(X-763)-2002
国药准字H20030031
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