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药品名 | 贝复舒(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) | 通用名称 |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 |
| 医保 | 限工伤保险 | 贮藏 | 2~8℃避光保存和运输。 |
| 包装 | 滴瓶,5ml/瓶,每盒1瓶。 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性状 | - | ||
滴眼,每次1~2滴,每日4~6次,或遵医嘱。
1.本品为蛋白类药物,应避免置于高温或冰冻环境。 2.对感染性或急性炎症期角膜病患者,须同时局部或全身使用抗生素或抗炎药,以控制感染和炎症。 3.对某些角膜病,应针对病因进行治疗。如联合应用维生素及激素类等药物。
未见。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和点状角膜病变,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、轻中度干眼症、大泡性角膜炎、角膜擦伤、轻中度化学烧伤、角膜手术及术后愈合不良、地图状(或营养性)单庖性角膜溃疡等。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(bFGF)对来源于中胚层和外胚层的细胞具有促进修复和再生作用。动物试验结果表明,本品对家兔碱烧伤角膜上皮的再生、角膜基质层和内皮层的修复均有促进作用;未见增加角膜新生血管的生成。
滴瓶,5ml/瓶,每盒1瓶。
处方药
限工伤保险
国产
滴眼液
人体研究结果显示,健康志愿者单次或多次给药,在房水和血清样本中均未检测到bFGF,表明bFGF局部滴眼给药没有房水吸收和系统吸收。
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
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三部
国药准字S19991022
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