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治胃及十二指溃疡;胃肠道;肾;胆绞痛;呕恶;盗汗;流涎。
解痉止痛;抑制分泌。
青光眼患者禁服。
内服:酊剂或片剂,参见“制剂”项。
用于阴虚发热,劳热骨蒸,虚风内动,经闭,癓瘕,久疟疟母。
主治风寒湿痹;腰漆疼痛;胃脘胀痛;气喘;有经不调;跌打损伤;
主治目暗不明;崩漏;外伤出血;疮毒;顽癣。
主治肠炎;菌痢;无名肿毒;阴疳;瘰疬;毒蛇咬伤;风湿痹痛。
用于盗汗、遗精、吐血、疟疾、心腹痛、妊娠下血。
主治小便淋沥涩痛;腰痛;浮肿。